【灌輸】
Indoctrination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灌輸」一詞通常指教師在教導某一個特定教條(doctrine)或信念(belief)時,不讓學生有機會作其他教條、信仰與教導內容的比較批判。
灌輸的目的是在使學習者的心智固著於某些特定之社會的、政治的、經濟的及宗教的教條上,而完全排除其他可能與其相左的看法。
雖然有些學者認為灌輸有惡性的與價值中立的兩種用法,前者是反教育的,而後者則至少是教育上所可以容忍的。
但事實上,「灌輸」一詞常有意地被用作惡性的注入獨斷教條或悖理的價值信念,其背後常有某些非教育性的意識型態(ideology)存在,而非僅止於中性或良性的事實注入,是以在教育過程中,特別是道德教育方面,應嚴格避免灌輸方法的使用。
「灌輸」一詞與「教育」一樣都是屬於「複合的概念」(acomplexconcept),都是可以再加細分的概念;
也都是一個「工作-成效的概念」(atask-achievementconcept),兩者都有其工作活動歷程,亦有其成效目的可予預期:此外,它們也是涵蘊著多樣態的歷程(apolymorphousprocess)。
因此灌輸與教學的概念中有部分交集重疊的地帶,例如背誦、傳授、指導、訓練、講演、示範,甚至於討論。
至於兩者不交集的地帶,而為灌輸所獨有並為其核心概念者,如宣傳、撒謊、欺騙、催眠、恐嚇、洗腦、威脅等。
由於灌輸與教學的概念上似乎存有某些交集地帶,因此易讓人覺得有中立意義的灌輸存在。
但從灌輸的核心概念來看,灌輸與教學至少有下列三個分別:(1)從邏輯認知的觀點來看:教學的目的是在認知,亦即其結果是「知識」的獲得,絕不非是是非,真假倒錯。
但灌輸的目的則往往是有意甚至惡意地塑造一種似是而非的「信念」或「意識型態」,使人盲從或頑強地信仰這些似是而非的假知識。
又教學的過程也是合於認知的、理性的,是一種追根究柢的開放性討論,重視思想方法的啟示,而又不忽視真正的知識材料。
但灌輸的歷程則是不合認知的,甚至是一種宣傳欺騙或洗腦的過程,為了禁錮人心於某一特定的信念,只問目的,不擇手段,無所不用其極。
(2)從心理學的觀點來看:教學應是合於身心發展次序的,教學往往必須注意學習者的合自願佳(voluntariness),亦即適合其身心需要及興趣的學習歷程,是一種自動自發的歷程。
但是灌輸卻往往不顧身心發展的歷程,而徒作一種強迫或強制性的學習,師生兩者的內心意向常背道而馳,(3)從倫理學的觀點來看:教學或教育的歷程不能是反理性的或悖離道德的,至於灌輸的歷程則因教師存心要在學習者的幼稚心靈上硬塞以一種似是而非的信念題材,是以其手段或方式往往不是可欲的(desirable),而成為一種道德地可非議(morallyobjectionable)的歷程。
基於前述與教學概念的比較,灌輸的涵義可以從動機、方法、材料及結果等角度進行綜合的衡量,歐陽教曾列舉灌輸的規準如下:(1)動機邪曲:灌輸者常有不可告人的動機,存心不良,而又付諸行動,故意窒礙學習者心靈的自由發展,使其禁錮於邪曲的意識型態,無法自拔。
(2)方法獨斷:灌輸者有了邪曲的動機,就得藉邪曲的方法來進行灌輸活動,其方式常是為達目的,不擇手段,而且通常是獨斷的。
除了灌輸特有的方式外,它也可採用背誦、注入、訓練、講演與問答等看似良性的方式進行灌輸,但其討論題材與結論,則往往不會超越灌輸者預先法設定的獨斷教條範圍。
(3)內容悖理:有了獨斷的灌輸方式,還得配合悖理的材料內容,如此灌輸的惡性效果才不易動搖。
因為光有惡性的方法而無惡性的內容,或光有惡性的內容而無惡性的方法,都無法貫徹灌輸的惡性。
(4)效果閉塞:由於灌輸者邪曲的動機,採用獨斷的方法與悖理的內容,因此對於較幼弱的心靈(如青少年)來說,都較無法抗拒,也較易達成惡性的灌輸效果。
簡言之,一個灌輸者先存心不良而採取行動,採用獨斷的方法與悖理的內容進行灌輸的活動,以期達成禁錮心靈的灌輸效果,這一系列的活動就是灌輸。
總之,灌輸與教育或教學不能混為一談。
對一個教育者來說,他應該盡量避免將灌輸運用在教學的過程中,除了不可以心存進行獨斷閉塞的灌輸目的外,也不能在教學方法上採取強迫強制學生接受某一個特定價值觀與信念的灌輸方式,即使他並不心存惡意。
尤其是在進行道德教學時,更應避免悖理的道德灌輸,而應代以合理的道德指導,如此才能合乎教育的真正規準。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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