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素哲學】
PhilosophyofRussell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羅素(BertrandRussell,1872~1970)於一八九○年入劍橋大學研讀數學,後轉攻哲學。
當時教授們雖以黑格爾(G.W.F.Hegel)傳統為主,但羅素則對布萊德利(FrancisH.Bradley,1846~1924)的學說極為欣賞。
到一八九八年提出反駁觀念論的主張,因為在閱讀過黑格爾的[邏輯](Logik)後,認為黑格爾對數學所提出的觀念無意義。
又發現布雷德利對實體的論證有誤,所以其時深信實在論(Realism)。
一九○○年羅素出版了[萊布尼茲哲學批判
釋義:](ACriticalExpositionofthePhilosophyofLeibniz),認為萊布尼茲形上學是由邏輯反省所生的,所謂「實體──屬性」,即是「主詞──謂詞」這類邏輯反省所生的對應詞句。
羅素對於語言分析表現在一九○三年的[數學原則](ThePrinciplesofMathematics)中,是由早先對「類別」(class)的邏輯概念研究而來。
在此書中,羅素視「類別」為某種不完全的符號(incompletesymbols),只能用來代表事物,但本身並非事物。
如「人類」是一個集合名詞的概念,並不是人自身。
所以說「蘇格拉底會死」是正確的,但說人類會死」則無意義。
在與其師懷德海(A.N.Whitehead,1861~1947)合著的[數學原理](PrincipiaMathematica,1910~1913)中,仍延續這個觀點。
同時又提出「描述理論」(thetheoryofdescription),認為有些句子的主詞,只是文法的而非邏輯的,故而並未指向某些存在的或未存在的實體。
如「金山很高」或「法國國王是禿子」等句子中,「金山」或「法國國王」在現在的經驗中已不存在,不指某些有擴延的實體,亦不指某類不存在的實體。
亦即不具「指意」(denoting)的功能,而只有「描述」的作用。
羅素由經驗的立場出發,對命題之意義,以經驗為本。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開始注意到知識論、心理學及語言學的問題,並在一九二○年左右訪問了蘇聯及中國,完成了[共產主義的理論與實際](ThePracticeandTheoryofBolshevism,1920)[中國之問題](TheProblemsofChina,1922),[心之分析](TheAnalysisofMind,1922)等著作。
羅素本身除了重視哲學問題外,對特定的社會問題,如倫理、政治等,亦各有所見。
曾有捷克學者批評其同情共產主義,認為是「在象牙塔中的哲學家」。
但二次大戰後,羅素對共產主義的批評以及對於核武發展的抨擊,可看出這種批判並不恰當。
綜觀羅素著作及思想的發展,應由其全部著作著眼,不能只根據一部著作即下定論。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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