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費負擔教職員(日本)】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日本之市町村立小學校及中學校教職員的薪酬,通常由都道府縣負擔。
由都道府縣負擔薪酬的市町村立學校教職員,即稱為縣費負擔教職員。
縣費負擔之教職員,係由都道府縣教育委員會任命。
惟任命之前,都道府縣教育委員會應先參酌市町村教育委員會的意見,而市町村教育委員會的意見,則應參考市町村教育長的意見始予提出。
市町村立學校校長亦得向市町村教育委員會提出有關所屬縣費負擔教職員之任免與遷調的意見。
縣費負擔教職員的員額,由都道府縣制定條例予以規定。
至於各市町村立學校所有的縣費負擔教職員人數,則由都道府縣在前述條例規定範圍內,參酌市町村教育委員會之意見後決定。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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