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試】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縣試為應生員考試的第一試;
其例在二月舉行,由縣官主持,儒學教官監試。
童生在縣署公告考期之後,自填身家籍歷,五人連保,向縣署報名。
試以四書、五經文及詩賦;
試畢就應取生員之兩倍,冊送府試。
按科舉考試制度,由童生入冊儒學成為生員(秀才),依序須經縣試、府試、院試等三階段。
據〔清史稿校註.選舉志〕載:儒童入學考試,初用四書文、〔孝經〕論各一,〔孝經〕題少,又以〔性理〕、〔太極圖說〕、〔通書〕、〔西銘〕、[正蒙〕命題。
嗣定正試四書文二,覆試四書文、小學論各一。
雍正初,科試加經文;
冬月暑短,書一、經一。
尋定科試四書、經文外,增策論題,仍用〔孝經〕。
乾隆初,覆試兼用小學論;
中葉以後,試書藝、經藝各一,增五言六韻詩。
聖祖先後頒〔聖諭廣訓〕及〔訓飭士子文〕於直省儒學,雍正間,學士張照奏令儒童縣、府覆試,背錄〔聖諭廣訓〕一條,著為令。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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