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樂】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燕樂也寫作「宴樂」、「讌樂」。
隋唐以前,燕樂本指宴請賓客時專用的宮廷音樂,後來逐漸成為宮廷中與雅樂有別的俗樂之總稱,在宴飲、遊樂、欣賞、禮儀等場合演奏。
如周代的燕樂用於讌享賓客,也稱房中樂,其涵義略同東漢以後的食舉樂。
隋、唐時代的「燕樂」,是在各民族的民間舞蹈基礎上興盛發展起來的一種宮廷宴享音樂。
故通常將漢魏六朝階段的俗樂稱為「清樂」,隋唐五代階段的新俗樂稱為「燕樂」,體現在樂器、樂曲、表演形式等方面,有西亞音樂特徵的加入。
而隋唐燕樂所以能繁榮興盛,一方面因經濟的發展,一方面因為宮廷的愛好。
隋文帝開皇初,燕樂按音樂來源和樂隊編制分為七種,稱為「七部樂」,即是國伎、清商伎、高麗伎、天竺伎、安國伎、龜茲伎、文康伎。
其他邊疆民族樂舞和百戲雜樂也歸於燕樂。
隋煬帝大業中,重新調整為「九部樂」,即清樂、西涼樂、龜茲樂、天竺樂、康國樂、疏勒樂、安國樂、高麗樂、禮畢樂,增加的是「康國樂」和「疏勒樂」;
唐武德初仍設九部樂,與此小異。
唐太宗貞觀十六年(642)設「十部樂」,即是燕樂、清商樂、西涼樂、天竺樂、高麗樂、龜茲樂、安國樂、疏勒樂、康國樂、高昌樂,增補燕樂及高昌樂,去掉禮畢樂。
上述除燕樂、清商樂和禮畢樂是中原傳統音樂,其餘各部都是外族音樂。
狹義的「燕樂」是唐太宗曾命張文收編制,用於比較莊重的場合,屬「十部樂」中唯一編創的音樂。
「燕樂」是以漢族的歌詞和內容為主,融合多民族的音樂精華,並吸收若干民族的民間樂器,為以後更廣泛地融合各民族音樂創造了先例,故燕樂成為唐宮廷樂舞中占主導意味的音樂,常在宴享時演奏。
狹義的燕樂後來成為遼國的「大樂」,北宋教坊燕樂於靖康後入金,稱為「散樂」,遼、金又以大樂、散樂與本民族、其他民族之樂合稱燕樂。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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