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歷史主義】 [打印本頁]

作者: 豐碩    時間: 2012-11-24 23:14
標題: 【歷史主義】

歷史主義

 

Historicism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歷史主義這個名詞在德國應用較廣,主要的是強調精神的世界觀,反對機械觀點;

 

認為要充分了解任何事的本質及評估其價值,應考慮這些事物於發展過程中的作用及占有的位置。

 

歷史主義亦可視為方法學的原理,強調發生式解釋(GeneticExplanation)的運用;

 

亦有學者認為歷史主義反映了整體論(Holism)的研究取向,以及對歷史預測的信心。

 

歷史主義一辭於十九世紀使用時,著重於歷史知識的效用,一次世界大戰之後漸被廣泛使用。

 

十九世紀以來的一些學者如狄爾泰(WilhelmDilthey,1833~1911、文德爾班(WilhelmWindelband,l848~1915)、李克特(HeinrichRickert,1863~1936)、托勒士(ErnstTroeltsch,1865~1923)等,傾向於將自然科學、人文學科或歷史學視為兩種不同的類型,在研究方法及認識世界都有相當大的差異。

 

歷史主義著重於歷史變遷中掌握各種經驗並理解各種知識,由於以事物之發展及起源來做解釋基礎,因此容易落入「發生式的謬誤」(GeneticFallacy)。

 

除了在方法學上的意義,歷史主義亦往往對於歷史事件之發展有特定之解釋,並依此解釋進行預測或說明;

 

這些解釋即形成獨特的史觀或歷史觀。

 

目的論史觀強調歷史事件的發展,朝向既定目的之達成;

 

機械論史觀則認為歷史事件之發展受制於唯物演變過程之規律。

 

絕對的歷史主義主張以普遍、客觀的歷史規律來說明各種事件的發展,如黑格爾(G.F.W.Hegel,1770~1831)、馬克斯(K.Marx,1818~1883)等人即持這種看法。

 

波帕(KarlR.Popper,1902~1994)曾批判這種整體主義傾向的歷史觀;

 

狄爾泰及一些學者則認為個別歷史事實所具有的獨特性,不能用普遍客觀的規律標準所抹殺,也因此他們的說法反映出相對的歷史主義。

 

如果要在歷史發展中來理解事物之價值及性質,則人類文化所累積的各種文物皆可視為歷史的一部分。

 

維柯(G.B.Vico,1668~1744)指出「任何事皆歷史」的觀點;

 

我國學者章學誠〔文史通義〕也說:「盈天地間,凡涉著作之林,林林總總,莫不為史」,他也提出「六經皆史」的說法;

 

相同看法也表現在龔自珍所說的「史之外無文字焉」。

 

雖然各種文獻資料都具有史的意義,為求其切的掌握事件歷史發展之意義與原貌,仍需學者發揮「同情的了解」,以避免誤解的發生。

 

歷史主義著重事物之歷史性,但事物除了歷史性外,還有其他性質可供思考,而不當的史觀非但無益於尋獲真知,反而可能使人接納假相。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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