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危房(大陸地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大陸地區學校危房指各級各類學校校舍中的危險房屋。
危險房屋的正式鑑定標準是,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結構失卻穩定和承載能力,隨時有倒塌可能,不能確保使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分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兩類。
國家教育委員會為加強中小學危房修繕、改建工作,已建立各地危房修繕報告制度,每半年將對各地報告的危房修繕、改建狀況進行彙集整理,定期公布;
對校舍倒塌,造成師生傷亡的事故進行通報;
對中小學危房修繕和改造成績顯著的地方予以表彰和獎勵。
後附大陸地區一九九○年至一九九四年中小學校舍危房比例,如下表所示。
資料來源:〔中國教育統計年鑒〕,1990年、1991年、1992年、1993年、1994年,國家教育委員會計畫建設司編,人民教育出版社,北京。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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