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班(大陸地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學前班係指大陸地區對幼兒入小學前一年進行教育的組織形式,也稱小學預備班。
興辦於二十世紀六十年代,最先是在農村舉辦,近年城市中也有所發展。
其目的是在幼兒教育尚未完全普及的情況下,使五至六歲或六至七歲幼兒能接受一年的學前教育,為入小學做好準備,從而有利於初等教育的普及和提高。
一般附設在小學,利用小學的教室和設備以及師資,採用幼兒園大班用的全國統一教材,或者因地制宜,由省市教育部門自編教材。
但是學前班不是小學一年級,不得給幼兒出家庭作業和進行任何形式的考試,不得套用一年級課本。
一九八六年國家教育委員會頒發〔關於進一步辦好幼兒學前班的意見〕,指出舉辦學前班是現階段發展農村幼兒教育的一條重要途徑,也是滿足城鎮地區群眾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的一種教育形式。
這分文件包括端正辦班指導思想,教育活動的要求,加強學前班教師的培訓,努力改善辦班條件,以及加強領導和管理等五項內容。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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