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複演律】 [打印本頁]

作者: 豐碩    時間: 2012-11-23 05:55
標題: 【複演律】

複演律

 

Recapitulation,Lawof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複演律導源於複演說,複演說主張個體的發展重複種族系統的發生和發展過程。

 

一般而言,複演的說法為十九世紀赫爾巴特派(Herbatian)所重視,因為複演的理論,可以應用在他們所主張的相關理論上。

 

複演律的學者認定生物個體的發展,明顯地顯現在種族結構發生的順序上;

 

個體可觀察的行為,表現在種族系統發生的發展上。

 

由此規律,可以引伸而來的說法為:個人發展與人種的發展,有平行的現象;

 

個人由學習而得的文化發展,重演其社會文化發展的各個階段。

 

以個體心智的發展為例,第一階段為情緒性的想像階段,心靈活動為萬物皆有的一種活動;

 

第二階段為事實認知階段,心靈具有觀察、蒐集、建構外在訊息的功能;

 

第三階段心靈能形成抽象概念與通則。

 

再以個體文化的發展來說,亦如社會的發展,係由野蠻而至半野蠻,再至文明。

 

個體的發展,在幼年就如同一個野蠻人;

 

及長,明禮識義,但尚未完全具備之前,可謂半野蠻人;

 

長大成人,始可謂之文明人。

 

此為十八世紀具有文化複演說的盧梭(Jean-JacquesRousseau,1712~1778)所主張者。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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