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聯邦教育與科學部】
BundesministeriumfürBildungundWissenschaft(Germany)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三日通過的[聯邦憲法]明文列舉屬於聯邦政府的權力(第七十一條和七十三條),如果聯邦不予立法,各邦就有自己立法的權力。
教育與文化權即屬於後者,所以在一九六九年十月以前德意志聯邦政府並沒有教育部。
教育和科學部成立後,其職權不大,僅限於基本法第七十四條和七十五條修正案的範圍,包括獎學金法,鼓勵科學研究辦法和高等教育基準法等。
德意志聯邦教育與科學部設立了四個司和兩個組:(1)中央司-管理預算、人事、組織、法制、檔案和內部事務;
(2)教育整體設計司-管理教育計畫和職業訓練之促進與對學校的獎助;
(3)職業教育司-管理職業教育之法制與組織,職訓規程與獎助;
(4)大學與學術政策司。
此外還有屬於中央司的兩個機構:設計組與協調組。
協調的工作十分重要,包括和聯邦與各邦聯合委員會,教育顧問委員會,學術顧問委員會和各邦教育部長常設會議的協調。
聯邦教育與科學部設部長一人,由總理提名,總統任命之。
部長之下有兩名或數名次長,其中一名為政務次長。
政務次長的職務在一九六七年才開始設立。
政務次長從議員中選擇。
政務次長在聯邦議會、參議院和內閣中提出報告或發表聲明,為該部和議會之間的聯絡人員。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