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運動場】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臺灣地區地狹人稠,運動場用地取得不易,因此,對於占地面積最廣的田徑場,便興起了充分應用的念頭,於是在田徑場的規劃設計時,便一併考量供其他運動項目使用,而形成了多功能、多用途的運動場地,稱之為綜合運動場。
一般而言,學校的運動場地,大都屬於綜合運動場,除了提供田徑項目的比賽、教學使用外,也提供其他運動項目及集會的用途。
例如四百公尺跑道的場地,其跑道內的田賽場地,通常還可以規劃作為足球場或手球場。
若是二百公尺跑道的場地,則大多規劃作為手球場、排球場、躲避球場、羽球場、合球場或巧固球場等。
當然這一類綜合運動場也常供大型聚會等非運動相關活動之運用。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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