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實踐的可行性】
ConducivenesstoMoralPracticability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道德實踐的可行性是指道德教育原理應與實際的道德教育活動相關,即是道德教育原理或理論,在道德教育活動中應有實踐的可能性。
因為道德教育有學理上的普遍效度時,在實際道德教育活動中,才有普遍奉為圭臬的效度,才有經得起師生反覆討論與踐行的學理根據。
道德教育原理與實踐的關聯性或適切性,常是程度的差異,而非全有或全無的狀況。
在功利化或混亂的社會,或道德判斷力較幼稚的階段,如小學低年級,他律的道德教育原理,有較大的實踐的可行性。
相反地,社會群眾的道德判斷力高,會認可自律性的良心道德律,有教育大眾的價值,也更有實踐的可能性。
但是要建立一套純道德自律的道德教育原理並不容易,因為無法在社會上或在學校內,僅僅實行一套純道德自律的道德教育。
自律源自他律;
從發展階段看,每個人都要先經過適度的他律訓練,尤其兒童與青少年,若不經過他律階段,可能停留在無律狀態,難以出現自律作用。
所以再理想的道德教育原理,絕無法完全理想化為純道德自律的道德教育,兼顧兒童與青少年身心逐漸分化發展的事實,道德教育原理才有實踐的可行性。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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