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審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葉審言字謹翁,南宋金華人;
蘭溪儒學教授葉霖之子,大冶主簿葉邽之孫。
葉邽為徐文清公僑之師,而文清後師事朱子。
審言於書無所不讀,卓然自立;
父子相為師友。
嘗仕浦江、義烏二縣教諭,所至以興壞起廢為務;
任衢州明正書院山長時,復道流冒占之田二百餘畝,及為吉水教授,士論翕然。
主簿晉江時,同僚有與之不合者,力構陷之,使者得其冤狀而莫能直,竟去官;
改婺州路司獄,以年老請告歸,詔晉秩同知瑞安州致仕。
審言治學,以寡欲為宗,治家有法,吉凶諸禮,一遵呂成公家範,曰:「吾有所受之也。」
其室廬再厄於火,僑寓唐氏說齋精舍,久之,乃得老屋數掾。
教子之餘,日以種蒔為事,所入不足自給,處之晏然。
卒之日有書數卷,田數畝而已,時人無不雅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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