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超過年資】
OvertakingYearofExperience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經驗超過年資為米色(J.Mincer)所提出,指個人於工作中領取與未接受在職訓練時收入相等的年資。
根據人力資本的理論,個人於工作中通常會以犧牲部分收入的方式接受在職訓練,然後這些訓練會增加其工作所得。
然而在職訓練的成本與利益卻因此「混淆」了其就業前學校教育(如:大學畢業程度)成本與利益的計算。
米色因此假設兩組工人,一組不接受任何在職訓練,不必付出訓練成本,也沒有訓練利益者;
一組為接受在職訓練者。
在開始就業的初期,前者的所得必會大於後者,因為他們不必付出訓練成本(含捨棄所得),但是隨著時間的增加,二組的差距逐漸縮小(因為後者的收入會逐漸增加)。
最後會到一個時間兩組的所得相等,此即為「經驗超過年資」。
過此年資之後,後者的收入會超過前者。
換句話說,對接受在職訓練者而言,在此年資之前,其訓練成本大於利益,在此年資之後,訓練利益大於成本。
而在經驗超過年資時,成本恰與利益相等。
一般而言,個人在就業中都會接受在職訓練,因此為了精確計算其就業前學校教育的收益,就必須使用「經驗超過年資」的觀念。
其計算方法有二,一為淨現值法(netpresentvaluemethod),一為最大R2法(maximunR2method),藉由上述方法的應用,以美國的資料進行估計,經驗超過年資發生在七到九年的工作生命期,而類似估計亦存在於英國與摩洛哥。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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