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像遊戲】
ImaginationPlay,FantasyPlay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兒童在遊戲中常常為了滿足自己的願望或補償受損的自我而歪曲事實情境,以獲得快樂。
想像遊戲是以幻想驅策遊戲行為,不拘於一定的方式,最大的目的是尋開心,其作用是將真實同化於自我的需求中,使自我不受制於外界的限制,換言之,想像遊戲是感情的表徵,讓兒童有機會在社會允許之下,自由自在的表露感情(無論正向或負向的),他們把生活經驗按照自己的需求來重現、重組或矯正,以便重享歡愉及實現願望。
想像或假裝(make-believe)遊戲是在工作中想像的最初訊號,這類遊戲在兒童兩歲左右就已開始,到了四歲左右,兒童便能玩有創造性的活動。
此類活動有多種,如玩家家酒、建機場、築海港,只要兒童能想像到的便能做得出來。
透過心智的運作轉換所處的情境,一塊石頭當作一塊餅,一條手帕當作一座鐘,一個小玩具屋變成魔術巨宅,一支短棒當作一條大船或航空母艦,樓梯間變成巫婆的居住所等。
透過想像遊戲,兒童在生活中所受的挫折壓抑得以疏通,所受的驚嚇得以減輕,使兒童以假想的方式面對害怕的事物,面對不願接受的事實,而逐漸接受與適應;
故想像遊戲不但可促進兒童的心理健康,亦能協助兒童勇於面對並接納社會的事實。
想像遊戲的內容可分為:1.建構遊戲:用素材如沙泥、紙張或臘筆等來建構事物,並予以命名。
2.假裝遊戲:把玩具或物件充當真實物來進行認定某物的活動。
3.假想遊戲:不僅把物件假想成實物,而且將其間的關係假想發展出情節。
4.演戲:假想自己是某一角色而扮演。
5.模仿遊戲:將物體擬人化及創造出想像人物的行為。
6.編故事:說出幻想及長篇故事。
兒童入學後,想像的遊戲更為複雜而認真。
有了皮箱和拐杖就可以上演一齣肥皂劇。
他們「開商店」也有收銀機、廣告和顧客;
「開演奏會」也有用木條加上幾條帶子做成的各種樂器,也能設計情節動人的戲劇。
總之,想像的空間十分寬廣,想像的觸角無限延伸;
基本上富有組織、情節、時空的變化。
透過想像遊戲,兒童的想像得以自由發展,使思想更具有創造性,更能夠解決問題。
想像的遊戲也使兒童情緒得以適度的宣洩。
皮亞傑(JeanPiaget)以長期系統觀察法研究他女兒的想像遊戲,將想像遊戲分為三個階段:1.第一階段由一歲半至四歲:約一歲半開始會以一物假想代替另一物,一歲八個月開始會假裝餵食、打電話、或假裝某人,一歲九個月會假想出物與物之間的關係,二歲半會將真實情景移入遊戲而發展出情節,二歲八個月會假想出想像玩伴,三歲半時會將真實物與想像事件混在一起,三歲十一個月會在真實生活中創造出假想的情節,四歲一個月會將不愉快或困難的情節以角色對換來假想,以消除不愉快的感覺。
2.第二階段的發展由四歲至七歲,想像的高峰期已過,想像遊戲的量未減,原有的曲解性質逐漸減輕,逐漸適應現實而發展,也漸模仿真實,本階段與上階段不同之處為:漸有秩序、日近逼真、集體的象徵出現(角色的分配及調整)。
3.第三階段由七、八歲至十二、十三歲,是遊戲象徵主義的明確修正期,社會化作用影響兒童的遊戲思維,伴隨有規則的遊戲,象徵的遊戲不再扭曲,而愈接近適應社會期望的性質。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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