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幹部教育假(大陸地區)】 [打印本頁]

作者: 豐碩    時間: 2012-11-22 23:29
標題: 【幹部教育假(大陸地區)】

幹部教育假(大陸地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幹部教育假指大陸當局領導部門給予幹部用以接受教育、培訓或參加某種學習活動的帶薪假期。

 

一九八一年發布的〔關於科技幹部管理工作試行條例〕中規定,中級以上科技人員每三年有三至六個月的進修假。

 

一九八二年十月,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關於中央黨政機關幹部教育工作的決定〕,規定中央黨政機關的所有幹部都要分期參加輪訓,幹部教育工作要經常化、正規化、制度化,幹部一般要做到每三年離職學習半年並成為一種制度。

 

對一部分需要較長時間培訓的幹部,也可以把兩、三次離職學習半年的時間集中一次安排。

 

離職學習期間,工資福利和其他待遇,包括工資調級,同在工作崗位上的幹部一樣對待,由原工作單位負責解決。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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