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序原則】
PrincipleofSequence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布魯納(J.S.Bruner)的學習理論中指出,呈現教材的最佳順序是配合學生認知發展的順序,依次為動作表徵、影像表徵、符號表徵。
因此教師的最重要工作之一便是將知識加以改編、排序或轉換,使適合於學習者表徵方式的形式。
如學習(X+a)2=X2+2aX+a2這個公式,如果學習者是八歲兒童,則教學時便可使用可動手操作的形式板,或轉化為「影像表徵」的教材,把X2的2改記為正方形圖像□,然後幫助兒童發展教材所要交代的概念。
順序原則在教學上的意義是只要我們能用學生可以了解的用語來改編,或用與學生認知發展水準相對應的表徵方式來呈現,我們便可以及早將教材的重要概念和結構教給學生,不必空待成熟的來臨。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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