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恩】
Horne,HermanHarrell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賀恩(HermanHarrellHorne,1874~1946)是美國教育哲學家,出生於北卡羅來納州克雷頓(Clayton,NorthCarolina)。
自北卡羅來納大學學士,一八九九年哈佛大學哲學博士,並於一九○六至一九○七年間在柏林大學遊學。
一八九四至一八九六年間,賀恩擔任北卡羅來納大學現代語講師;
然後於一八九九年至一九○六年間,在達特茅斯(Dartmouth)學院講授哲學與教育學;
接著於一九○九至一九四二年間,在紐約大學教授歷史與教育哲學。
一九四二年從紐約大學退休,擔任講座教授,同年發表一份自白書於「學校與社會」(SchoolandSociety)一書中,在文章裡對自己的人生、工作、及信念有所評論,認為自己的人生是符合五個理想:(1)幼時接受母親的信仰;
(2)北卡羅來納大學當學生時,遵守南方紳士的榮譽感;
(3)哈佛大學研究生時,是標準的學者;
(4)年輕的大學教授時,是道地的達特茅斯學院男性;
(5)任職紐約大學時,是紐約市大都會主義的化身。
在其自白中,賀恩認為他的理想主義是屬於右派新黑格爾主義(NeoHegelianism);
簡言之,是康德(Imm.Kant)、柯立芝(S.T.Coleridge)、卡萊爾(Carlyle)、愛默生(R.W.Emerson)、格林(Green)、及包桑癸(B.Bosanquet)等的哲學觀。
賀恩的哲學主張:人格十分重要,道德、靈性及個人是宇宙的秩序,教學是人格的感染接觸,教育即是人格的培養。
賀恩他所主張的是「以理想為中心」的學校教育。
賀恩的著作頗多,自一九○四年出版的第一本書〔教育哲學〕(ThePhilosophyofEducation)後,又陸陸續續撰述了二十餘本書。
有人稱賀恩為教育圈的理想先生;
他經常以理想主義哲學家自許,其專書著作之一便是〔教育的理想主義〕,在另一雜誌專文「理想主義的教育」中,亦闡揚理想主義哲學的觀點。
其名著〔民主的教育哲學〕一書分析和批判杜威的〔民主與教育〕頗為清晰;
其他尚有〔教育心理學原理〕(1906)、〔這種新教育〕(1931)等著作。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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