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評定等級】 [打印本頁]

作者: 豐碩    時間: 2012-11-22 15:50
標題: 【評定等級】

評定等級

 

Grading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評定等級」係教師於教學評量之後,對學生的學習成果評定一個以數字或符號表示的等級,如優、甲、乙、丙、丁,以綜合評估學生整體的學習成就水準。

 

其目的在讓學生了解自己在班級中相對的成就水準,或讓家長了解子女在學校的學習成就高低,然此一綜合性的等級雖然精簡明確,但若評定過程不嚴謹或結果運用不當,可能對學生或家長造成相當程度的傷害。

 

教師「評定等級」時,應該依據眾多而正確的測驗與非測驗資料來評估,如收集各種標準化測驗、非正式成就測驗所得的測驗資料,經由平時觀察、面談、訪問,來了解學生學習成果以及分析學生的學習歷程、學習方法、學習環境與家庭背景等非測驗資料,再進行綜合性的評估;

 

而不宜僅依據段考與期考的成績,或某一單獨測驗或非測驗資料來評定學生的等級。

 

教師「評定等級」常見的缺失為:(1)因所獲資料不足,致評定偏差;

 

(2)因教師個人對學生的偏見與誤解,致評定流於主觀;

 

(3)因對學生以往的印象與互動經驗、或因學生家庭背景與社經地位而產生月暈效應;

 

(4)教師將智力與學習成果相混、或將品行及人格特質與學習成果相混,以致形成邏輯謬誤;

 

(5)教師把評定等級當成獎賞或懲罰學生的工具,把高等級給喜歡的學生,卻把低等級給不喜歡的學生。

 

為避免上述五點常見缺失,教師「評定等級」時,可採取下列作法:(1)力求客觀的收集各種測驗與非測驗資料,並檢核各項資料的正確性;

 

(2)將教師評定的要求與標準具體而明確的告知學生,並回答學生的疑惑問題;

 

(3)盡可能讓學生先自評等級和陳述意見,教師再進行複評;

 

(4)教師除評定學生等級之外,宜給予學生適切的評語,如對高等級學生予以讚賞,對低等級學生更應給予關懷鼓勵,讓低等級學生具正向的自我觀念,以激發其鬥志努力學習。

 

綜合而言,教師應以「嚴謹負責的態度、公正客觀的方法」來評定等級。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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