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所得定貸款】
Income-ContingentLoans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視未來所得定貸款,係由哈格(VanDenHaag,1956)所提出,即視學生未來潛力情形,對學生貸款以協助其完成學業,償還方式是要求學生以未來所得的若干百分比來償還。
基本上這是一種自我融資的方式,但卻成為後來政府學費貸款的前身。
哈格認為,學校對學生的天資、能力以及職業潛力最了解,應由學校來薦選,選擇能使未來盈餘最大化的學生接受貸款,以完成更高等的教育。
此種方法的好處是:第一,只有所得水準達相當程度者,才須償還貸款;
第二,利用未來所得潛力做為接受高等教育的資助準則,可發揮其有效分配資源的功能,因為未來所得可謂教育社會利益的最佳指標;
第三,低收入家庭的子弟享有同樣的資助機會,使得學生在申請學校時,不會因家庭經濟情況遭到歧視,使所有學生都能立足於相同水準上,憑實力競爭受教育的機會。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