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損傷】
VisualImpairments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視覺損傷教育為身心障礙教育中之一類,乃指由於先天性或後天性原因,導致視覺機構(眼球、視神經、大腦視覺中樞)之構造或機能發生部分或全部之損傷,以致對外界事物無法或甚難作視覺性之辨識。
我國〔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中規定,「視覺障礙」係指依萬國視力表所測定之優眼視力未達0.3或視野在二十度以內者。
視覺障礙依障礙程度分為弱視與全盲兩類。
弱視者,其優眼視力測定值在0.03以上未達0.3或視野在二十度以內;
全盲者,其優眼視力測定值未達0.03。
視覺是人類經驗與知識的主要來源,也是學習的重要管道。
視覺損傷不僅造成個人生活適應的問題,也造成學習上的困難,其需特殊教育的輔助。
從教育的觀點來界定視覺障礙,主要是從學生能夠運用視力從事學習的程度。
全盲者通常無法閱讀文字材料,須賴點字及聽力從事學習;
弱視者對文字材料之閱讀有困難,而須藉助放大器或大字體課本。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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