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視導】 [打印本頁]

作者: 豐碩    時間: 2012-11-22 15:43
標題: 【視導】

視導

 

Supervision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視導係視察與輔導的簡稱,是教育行政人員及學校行政人員,根據一定的標準,對於教育事業的實施情形進行觀察、了解與評鑑,並且領導教育工作者改進行政措施及教學活動,進而提高教育效能的一種行政行為。

 

視導可分為教學視導與行政視導兩大類。

 

其中教學視導係學校校長、各處室主任、組長等行政人員為改進教材教法所採行協助教師增進專業知能、充實教學設備、改善教學與學習環境,以提升教學效果的輔導措施;

 

另外亦包括教育行政機關舉辦有關教材教法之研習、觀摩會,或是視導人員(督學)到學校實際指導教師之教學方法、技術等事宜。

 

行政視導則偏重教育政策、措施之執行情形及學校行政事務、設施之督導與考核。

 

行政視導依視導對象,又分為(1)上級教育行政機關對下級教育行政機關的視導,如中央教育部對省(市)政府教育廳(局)的視導、省(市)政府教育廳(局)對縣(市)政府教育局的視導;

 

(2)教育行政機關對社會教育機構的視導,如教育部對國立教育資料館、國立藝術教育館、國立歷史博物館的視導,省(市)政府教育廳(局)或縣(市)政府教育局對省、市、縣立社會教育館、文化中心、圖書館的視導;

 

(3)教育行政機關對學校的視導,如教育部對公私立大專院校的視導,省(市)政府教育廳局對省(市)公私立中等以下學校的視導,及縣(市)政府對縣(市)立國民中小學的視導。

 

不論教學視導或行政視導,視導者與被視導者間具有平等合作的關係,視導者乃基於協助的立場,協助被視導者增進專業知能,改進教學設備與環境,進而提升教育品質,實現教育理想。

 

另就視導的發展趨勢而言,二十世紀以前的視導,較偏重行政監督,視導的目的主要在考核教師的工作成效,至於如何協助教師改進教學,則非視導人員的職責;

 

二十世紀初期,由於學校課程新學科不斷增加,行政官員已無法勝任視導任務,始有由學科專家來指導改進教學,使得視導的功能日漸擴展,從較偏重學校事務的監督管理轉而強調協助教師改進教學。

 

一九三○年以後,視導被認為是科學、民主與創造的內涵,其任務在集合人力,運用團體智慧建立一種和諧的動態關係,期許教育專業人員貢獻心智、改進教學,發揮最高的教育效果,視導乃成為現代教育行政的一項重要功能。

 

我國視導工作亦正朝此方向發展。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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