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薩】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菩薩為菩提薩埵之簡稱,意譯覺有情、道心眾生;
菩提,覺也;
薩埵,有情、眾生之義。
菩薩為十法界之一,與緣覺、聲聞合稱三乘;
一般以大乘通稱菩薩乘。
菩薩的意義,即指以智慧上求無上菩提,以悲心下化眾生,修諸波羅蜜行,於未來圓滿佛果之修行者,即通稱為菩薩。
如果再發大心大願,修大行而有證悟成就者,則稱為菩薩摩訶薩或大士,如大願地藏王菩薩、大悲觀世音菩薩等。
據〔寶雨經〕卷四及〔華嚴經〕卷五十六離世間品等的記載,菩薩的修行,除發心之外,必須具體的廣修六度即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及智慧。
若詳細敘述,有所謂菩薩十八不共法,即:(1)行施不隨他教;
(2)持戒不隨他教;
(3)修忍不隨他教;
(4)精進不隨他教;
(5)靜慮不隨他教;
(6)般若不隨他教;
(7)能包容一切有情;
(8)能解回向;
(9)以方便善巧令一切有情修行,甚至上求菩提而出離苦海;
(10)不退大乘;
(11)善能示現於生死涅槃,而得安樂,語言聲音善巧能隨世俗;
(12)智為前導,雖現起種種受生而無所作,離諸過失;
(13)具足十善身語意業;
(14)為攝諸有情,恆不捨離,常能忍受一切苦蘊;
(15)能為世現一切世間之所愛樂;
(16)雖於眾多苦惱愚夫及聲聞中住,而不忘夫一切智心,如寶堅固清淨莊嚴;
(17)若受一切法王位時,以繪及水繫灌其頂;
(18)能不捨離諸佛正法示現悕求。
總之,菩薩道以般若慧為前導,運行大慈悲心,以實踐六度萬行,以至圓滿菩提果。
又菩薩從初發菩提心,累積修行功德,以至成就佛果位,其間經歷各種階位境界;
這在佛教諸經論宗派有不同說法,一般則採用〔菩薩瓔珞本業經〕所載之五十二位說(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覺及妙覺)。
天台宗又將這五十二位分成凡、聖二類;
以十信為外凡位(止伏三界內的見惑、思惑),而以十住、十行、十回向為內凡位(止伏三界外之無明惑),以初地以後為聖位。
又於聖位中,以十地與等覺為聖位之因,妙覺為聖位之果。
總之,菩薩依其修行證悟之境界可大別為凡夫、菩薩及聖眾菩薩。
參見〔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放光般若經〕卷五,〔華嚴經離世間品〕,〔菩薩地持經〕卷四,〔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七,〔梵網經〕卷下,〔大智度論〕卷四、卷四十一、四十四、七十一,〔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六等。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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