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子軍教育】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童子軍教育為一九○八年英國軍官貝登堡(RobertS.S.Baden-Powell,1857~1941)所首創,乃使兒童接受軍事化訓練的一種活動;
於民國元年(1912)引入中國,由武昌文華書院率先試行。
訓練內容有紀律、禮節、操法、結繩、旗語、偵察、救護、炊事、露營等。
由於活動內容富有教育意義,故一經引入,便立即在全國各地蓬勃發展;
民國三年並在上海成立中華全國童子軍協會總會,於各地設立分會。
其後,全國性的童子軍組織先後由中國國民黨與國民政府教育部掌理;
民國二十九年(1940),教育部並通令全國初級中學開設童子軍課程,規定十二歲以上的兒童均應接受童子軍訓練,並推行童子軍管理。
童子軍訓練以「忠孝仁愛信義和平」為最高原則,以「智仁勇」為終極目標,並奉行「日行一善」的守則,對於青少年的行為與思想,均有良好的影響。
除學校童子軍外,尚有為十二歲以下兒童所設的幼童軍組織,以及由成人繼續參加的羅浮童子軍活動,以實踐「一日童子軍,終身童子軍」的信念。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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