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
Invention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發明」在科學方面通常指將已有的科學知識重新組合運用,以求解決在現實生活中的問題,如蒸汽機、汽車、衛星、基因工程等都是發明的結果。
社會科學家認為以往的發明通常是個人長時間努力的結果,但當前的發明活動往往是由大規模的企業或政府組織所發動;
當前科學活動卻指向實際問題的解決,因而帶動技術的發明,科技的發明往往導致新科學的發生或影響科學發展的方向,與社會結構呈互動的現象,即科技的發明反映社會結構,社會結構也影響科技的發明。
故而新觀念在社會中流行時,也是發明。
發明和發現之別是:發明是製造出自然中所未有的;
發現是本來已經存在而不為人所知,發現了才會知道。
在教育方面,發明指真實而有價值的,與幻想不同,也和摹倣有別。
就兒童活動而言,無論語言或動作,含有發明成分的指具有「新意」。
對發明和摹倣粗略的區分,以為在兒童並未明顯的注意成人的言行,卻能表現出來時,似乎可視為兒童自己的發明;
但兒童有邊際注意力,雖未全神注意成人的表現,卻能保留在記憶中,待其自行表現時,可視為兒童的摹倣活動,而非發明。
但若兒童的言行含有事實與原則二者,顯示其將熟悉的材料納入新的組合中,便已具有發明的成分。
通常比較客觀的說法是,兒童善於摹倣,無庸置疑,但也常常在摹倣中,表現其個人的新意,至少可視為是發明的契機。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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