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律】
Anomy,Anomie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無律」一詞因其使用的領域不同,而有不同的涵義。
在法理學中,虛無主義(anarchism)或無政府主義主張放縱的自由,以為自由是一種完全放任的狀態,沒有行為規範或沒有法律或法律混亂的狀態,稱之為無律。
在社會心理學中,無律是指惡行惡德的混亂脫序狀態,或對道德價值的虛無否定,亦即指盲目的群眾行為,是一種完全無法無天的混亂社會;
完全訴諸衝動本能的無律的自由,悖理的自由,反道德的自由,毫無法治與德育價值可言。
在父母管教子女的方式方面,有些父母採取溺愛或放任的方式。
父母濫用親情與愛心,破壞明確的紀律標準,兒女無法認同或學習正確行為規範,因為父母管教沒有任何標準,這種家庭倫理易流為無規範狀態,也是無律的狀態。
此種家庭,易導致子弟的不良行為;
既無他律,又無自律能力。
這種子弟的心理特質是罪疚感特別低,抗拒惡行惡德之誘惑的意志力特別弱,沒有內外在的行為規範,沒有推己及人的恕道觀念。
根據歐陽教的說法,在道德認知發展上,無律有兩種涵義:其一是指道德判斷的「零規範」;
其二是指道德判斷的混亂。
前者指初生嬰孩至三、五歲的幼童,因其行為尚未介入道德的正負價值或善惡判斷與抉擇的意義,當然也無所謂道德與不道德,其特質為道德的零規範。
至於後者,是指道德判斷和價值的混亂、反規範性或無規範性等反社會行為,因為這種反規範性的無律,已介入意志的自由抉擇,卻採取道德的虛無否定態度。
瑞士心理學家皮亞傑(JeanPiaget,1896~1980)在對認知階段研究之後,經由與兒童實際晤談,和觀察兒童對遊戲規則、笨拙、偷竊和說謊的語言態度,並探討兒童對正義概念的許多看法,分析兒童道德判斷的起源與發展階段,於一九三二年出版第一本著作〔兒童的道德判斷〕(TheMoralJudgmentofTheChild);
指出兒童道德判斷的發展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即稱之為無律階段(Thestageofanomy)。
「無律」一詞乃被道德發展心理學家所採用。
皮亞傑稱此階段包含認知發展在感覺動作期(sensorimotorperiod,0~2歲)與自我中心期(ego-centricperiod)兩階段兒童的道德判斷,其道德意識猶未萌芽,不明道德規範的意義,自然無道德判斷。
從社會關係的發展而言,無律階段的兒童對「人」、「我」之別的意識未分化,故「我」與「非我」不分,「人」與「物」莫辨,尚無社會關係可言。
然兒童在實際日常生活中,與父母、兄姊或其他成人接觸,並實際上涉及周遭的事物,將啟迪兒童「我」與「非我」意識的萌蘗。
此階段兒童如果有社會關係,亦只是上下垂直的關係。
皮亞傑發現,初生至二歲的兒童,動作與規則無關,只是無意識地吸收一些規則,視規則為有趣的事物,而非義務的實體。
皮亞傑認為本階段兒童按照其欲望和習慣而行動,憑「自我」的感覺而認識環境,也根據「自我」的需要而要求環境;
只有個體的行為,而無團體的規則,也無道德意識,亦即兒童無法釐清客觀與主觀的現象。
兒童可能採取「道德順從」的類型來適應社會環境,如對較年長的兒童沒有防衛抗拒,聽從其權威的命令行事;
但也可能採取「道德不順從」類型來適應,不但不聽從權威者的命令,反而抗拒成人的限制,皮亞傑稱之為「自我」與「外界」的混淆。
皮亞傑從研究證明,無律階段的兒童猶未能自己獲得邏輯與道德意識的了解,因此不能立刻成功地確立所謂正確的規範。
無律階段的兒童一直停滯在自我中心,因此在個體能區分客觀法則和主觀情境的整體之前,個體使「本身」與「外界」相混淆;
在無律階段,兒童不知道自已的思考,屬於無邏輯(alogicality)以及一種無律的現象。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