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督學政】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提督學政為清代省級教育行政主管官名。
據[欽定四庫全書‧皇朝通志]載:提督學政,……掌學校之事,三年而代。
國初,各省設督學道,康熙二十三年(1684),改以京員簡用;
雍正四年(1726)定制,各省學道皆改為學院,其以部屬簡任者,加翰林院編修檢討銜。
又[清史稿校註‧選舉志]載:初,各省設督學道,以各部郎中進士出身者充之。
唯順天、江南、浙江為提督學政,用翰林官。
……雍正中,一體改稱學院,省設一人。
奉天以府丞、臺灣以臺灣道兼之。
甘肅自分闈後,始設學政。
……學政三年任滿,歲、科兩試。
另[清史‧職官志]亦云:提督學政,……巡歷所至,察師儒優劣、生員勤惰;
升其腎者能者,斥其不帥教者。
由此可知,提督學政乃清代省級教育行政主管。
清初,僅順天、江南、浙江之教育行政主管稱為提督學政,餘各省稱督學道。
雍正四年以後,一體改稱學院,官名提督學政;
其提督銜,乃因兼考武生而加。
提督學政之職,三年一任,要在督導各省教育實況、宣達政令,並主持儒學之歲、科考試。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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