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喻為師】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博喻為師」意指教師必須因材施教,廣泛地曉喻學生,而不拘一途。
當然其先決條件還要教師通曉求學入道的淺深次第,了解學生資質材性的好壞,才能達成目標。
〔禮記.學記〕云:「君子知至學之難易而知其美惡,然後能博喻,能博喻然後能為師,能為師然後能為長,能為長然後能為君。
故師也者,所以學為君也,是故擇師不可不慎也。
記曰:『三王、四代唯其師。
』此之謂乎!」
由上文可以推知學生無論智愚賢不肖,皆可加以曉喻教導,而不可放棄,其關鍵唯在於教師是否善於啟發誘導而已。
能熟悉教材難易及學生狀況,進而因機設教,多方誘導者,才有資格作老師。
其次,在三代之時,凡民之俊秀,皆入大學,而教之以治國平天下之事,聖王明君尤重視擇師以立教。
因國君及地方首長都有教化人民的職責,所以〔學記〕中又強調能為師然後才能為長,能為君,而虞、夏、商、周四代也唯以擇師為重大之事。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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