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道府縣知事(日本)】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日本都道府縣知事為都、道、府、縣等地方公共團體的首長,相當於我國的縣(市)長。
依日本〔公職選舉法〕之規定,知事由都道府縣之選民選舉產生。
知事除處理都道府縣的一般政務外,在教育上尚具有下列職權:1.經都道府縣議會同意後,任免都道府縣教育委員會的委員。
2.管理都道府縣立大學,任命都道府縣立大學的學長(校長)、部局長(院系主管)及教員等。
3.管理私立中小學校,並核准其學校法人之成立。
4.編製都道府縣之教育預算案,提交議會審核。
5.向都道府縣議會提出教育方面的議案供審議,唯在提出之前應先聽取教育委員會的意見。
6.核准市町村教育事務組合的設置。
7.綜合調整都道府縣教育委員會及其他行政機關之組織與工作,以求行政及人力之活用與平衡。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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