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指測河】
詞目:以指測河
拼音:yǐjhǐhcèhé
注音:ㄧˇㄓˇㄘㄜˋㄏㄜˊ
出處:《荀子·勸學》:「不道禮憲,以《詩》、《書》為之,譬之猶以指測河也,以戈舂黍也,以錐餐壺也,不可以得之矣。」
釋義:用手指測量河水的深淺。
比喻達不到目的。
引用:http://idiom.wlps.kl.edu.tw/?id=3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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