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學還原】
PhenomenologicalReduction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現象學還原或稱超驗還原(transcendentalreduction)、觀念(或本質)還原(eideticreduction),是胡塞爾(E.Husserl,1859~1938)現象學(phenomenology)中的重要哲學方法。
「還原」一辭略同於「存而不論」(epoché)(參見「現象學的存而不論」)、「放入括弧」(parenthesizing)、「排除」(exclusion);
但不同於自然主義或實徵論(positivism)所謂的「化約」(reduction)。
現象學的還原法在排除、擱置自然態度(參見「自然態度」)與事實世界,以期回歸認知自我的超驗主體性(transcendentalsubjectivity)(所以稱「超驗還原」),和所知事物的自身與本質(所以稱「觀念」(或本質)還原)。
根據〔現象學運動〕(ThePhenomenologicalMovement)一書的作者史匹格堡(HerbertSpiegelberg)的分析,胡塞爾所謂現象學還原至少包括兩個階段:1.從個別事實還原到普遍本質,該本質等於柏拉圖(Plato,427~347B.C.)所謂的「觀念」(eidos),因此這個階段的還原也就稱作「觀念(或本質)還原」。
其重點在於捨棄事物的個別性與特殊性,以理智直觀事物的本質,從事「理念化」(ideation)的工作。
2.使「現象」(即物自身)自非現象或超現象的因素中分離出來,使能知直接觀照給予的本質。
這也就是所謂的現象還原。
在〔觀念〕(Ideen,1913)一書中,胡賽爾也分析道、通過「超驗的存而不論」人可以在認知過程中取得純粹意識,或超驗意識;
以類似的方法,如「排除」、「放入括弧」、擱置等等,廣泛地取得所有的現象,可稱之為「現象學還原」,唯從認識論的觀點(anepistemologicalpointofview)則可稱之為「超驗還原」。
也就是說借著現象學存而不論的方法,吾人對所知客體可予以擱置,排除其中經驗事實的成分,終而取得事物普遍必然本質;
對能知主體也可以相同方式,取得意識的本質,即超驗主體性。
此時現象學還原則可稱之為超驗還原。
總而言之,胡塞爾所謂的還原、擱置、排除,不同於一般自然科學為求客觀信實,因而擱置個人偏見,排除個人主觀感受,而在根本捨棄自然態度所設定的日常世界、經驗事實,以期本諸超驗主體,直接觀照事物的本質與現象。
就這點而言,胡塞爾的學說與康德(I.Kant,1724~1804)的超驗哲學(transcendentalphilosophy)極其接近。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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