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猶如國家政策的執行者】
TeachersAsAgentsofNationalPolicy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教師的任務從國家的立場言,猶如國家政策的一種執行者。
我國傳統的教師以「傳道、授業、解惑」為主,教師有崇高的社會地位與神聖的社會形象。
然而隨著社會的變遷及教育的演進,教育已成為國家重要事業,教育政策更列入憲法條款規定,明定國家教育權責,視學校為社會機構。
因此對於教師的期待愈形成「科層化」與「標準化」,而教師應配合國家整體建設的任務,乃成為教師的任務之一。
視教師為國家政策的執行者,是基於「相對期望」的觀念而生。
從教師是「受雇者」及「公民」的身分出發,不同於「專業人員」和「楷模」,視教師為一功能任務,強調教師的權利與義務。
教師對於國家教育政策的執行,具有一定的權利與義務。
民國八十四年公布之〔教師法〕,對於教師的權利與義務亦作較完整而明確的規範,有視教師為國家政策的執行者之意。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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