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用圖書檢定調查審議會(日本)】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日本教科用圖書檢定調查審議會為文部省的一個諮詢審議機構;
應文部大臣之諮詢,調查申請檢定之教學用圖書,並就教學用圖書重要事項向文部大臣提出建議。
教科用圖書檢定調查審議會設有委員八十五人及調查員數百人。
委員係由教職員及有學識經驗人士中選任,除全體會議之外,另按科目別分成九個部會(小組),如國語部會、數學部會、社會部會等;
調查員係審議會的兼任職員,由全國現任教師及其他具學識經驗人士中選任,全國計達六百人以上。
根據日本〔學校教育法〕之規定,中小學校均須使用經文部大臣檢定合格或著作權在於文部省之教科用圖書。
文部省乃制定〔教科用圖書檢定規則〕,規定檢定的程序。
首先是教科書出版社或作者將教科書原稿向文部省提出申請檢定;
文部省將受理申請的原稿本,一面交給部內專任的教科書調查官(計四十多人)從事內容調查,一面將原稿本送交教科用圖書調查審議會諮詢其意見。
審議會即根據分布全國各地的調查員及文部省調查官的調查結果,再加上該會委員的調查結果,在審議會經多次討論審議,以判定其是否合乎規定標準,然後向文部大臣提出答詢。
文部省即依審議會的答詢以決定應否予以核准。
調查審議會審議教科書的標準係以文部省所定之教科用圖書審定基準為依據。
此一基準規定所有教科書的三項絕對條件及各學科別的十項必要條件。
三項絕對條件即:(1)須與〔教育基本法〕所規定的教育目標及方針一致,也須與〔學校教育法〕的學校目的及教育目標一致;
(2)要與學習指導要領所指示的各學科教學目標一致;
(3)對政治及宗教問題的處理立場公正。
十項必要的條件係有關左列方面的規定:(1)內容及範圍;
(2)正確性;
(3)內容之選擇;
(4)內容之程度;
(5)組織及排列;
(6)分量、表記及表現;
(7)使用上之方便;
(8)地區差別;
(9)學校差別;
(10)製本及創意工夫。
審議會將審議結果及修正意見,向文部大臣提出答詢。
文部大臣即依據此一答詢作出檢定的決定,並將結果通知教科書出版公司或作者。
之後,再依序審查出版公司或作者依照修正意見修正過的內閱本審查(即修正本審查),以及進行最後之「樣本審查」,檢定過程始告完畢。
換言之,教科書須經原稿本審查、內閱本審查及樣本審查三階段,這三階段都通過才算檢定合格。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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