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質量】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教育質量在大陸地區一般指平時教育工作效果的優劣程度,以及經歷一定教育階段所培養的學生(畢業生)按預期目標的發展水準。
大陸地區對教育質量的定義,可以北京市教育科學研究所早在一九八○年代中期就開展的研究作為說明;
該研究將學校教育質量評價分為「學校工作質量綜合評價」和「學生質量綜合評價」兩部分。
「學生質量綜合評價」,首先制訂了評價指標體系,包括一級指標六項,二級指標十三項,評價要素二十三個。
六項一級指標是:(1)思想品德水平;
(2)知識能力水平;
(3)體質健康水平;
(4)審美意識水平;
(5)勞動技能水平;
(6)個性發展水平。
其中,「知識能力水平」所含的二段指標是:(1)知識技能;
(2)基本能力。
二級指標中「基本能力」所含「評價要素」是:(1)認知能力;
(2)自學能力;
(3)創造意識。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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