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財政(大陸地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教育財政係指政府籌措、分配教育經費的經濟行為。
一九八○年代以來,大陸地區實施「財政下放」和「財政分散」改革,教育財政體制發生重大變化,初步形成了教育財政體系的新架構。
1.中央和地方財政實行分稅制。
教育費用負擔按學校隸屬關係畫分,中央政府負擔中央部門所屬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及其他中央直屬教育機構經費,地方政府負擔地方所屬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經費,中央還下達少量扶助貧困地區教育的專項撥款。
地方省、市、縣級財政分別相應承擔所屬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經費。
一九九○年代以來,中央和地方政府負擔教育撥款比例約為二比八左右。
2.教育經費籌措實施以財政撥款為主,輔之以徵收用於教育稅費、收取非義務教育階段學雜費、校辦產業收入、社會捐資集資和設立教育基金等多種管道籌措經費體制。
一九九○年代以來,財政撥款約占教育經費總支出的三分之二左右。
3.辦學體制多元化,相應形成不同的學校財政體制。
基礎教育以政府辦學為主,輔之以企業和社會力量辦學,也可實行「公辦民助」、「民辦公助」形式。
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主要依靠行業、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舉辦,鼓勵社會各方面聯合舉辦,政府通過專項補助和長期貸款等形式予以必要扶持。
高等學校以政府辦學為主,積極發展多種形式聯合辦學。
某些科類高等學校可以實行學生繳費和社會集資為主、國家財政補助為輔的辦學模式。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