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案(大陸地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教案也稱課時計畫,係指以課時為單位設計的具體教學方案。
按教學觀念的不同,教案分為兩種:一種是側重於教師「教」的方案,一種是側重於對學生學習進行指導和訓練的方案。
在中小學教學改革實驗中,兩種教案因教師改革主張的不同應運而生,是課堂教學的重要依據。
任一種教案都應包括班級、學科、課題、上課時間、課程類型、教學方法、教學目的、教學內容、課程進程和時間分配等。
有時,教案還要列有教具和教學手段(如參觀、訪問、電影、投影、錄像、錄音、多媒體教學軟件)的使用、作業題、板書設計和課後自我分析等項目。
編寫教案一般要求如下:(1)確定教學目的;
(2)恰當地處理教材,突出重點、難點;
(3)選擇和設計適當的教學方法;
(4)準備好教具,製定板書計畫;
(5)了解學生,構想合理的教學步驟;
(6)安排作業題或下一課的預習要求;
(7)留出機動時間,以便針對臨時情況,對教學內容作出靈活處理或調整。
教案一般不拘形式,可長可短,可詳可略。
教案質量的高低,不在於文字的多少,而在於目的要求是否明確,方法步驟是否適當,計畫安排是否周密,預見性是不是強,效果是不是好。
板書計畫是教案的重要組成部分。
對板書的要求是:要有明確的目的性,清晰的條理性,重點要突出,文句要簡潔,書寫要端正。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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