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選擇法】
Forced-ChoiceTechnique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強迫選擇法」是在施測人格或興趣測驗時,要求受試者填答的一種方式。
在此種測驗中,呈現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句子,這些句子可能讓受試者感覺都是好的或都是不好的,例如:(1)我喜歡與別人談論有關自己的種種;
(2)我喜歡為達成自己設定的某些目標而奮力工作。
受試者在填答峙,必須選擇其中一個作答,即使不完全同意,也必須勉強選定一個,否則即當廢卷處理。
強迫選擇技術的目的在控制受試者的反應心向(responsesets),以免受試者朝社會期許(socialdesirability)的方向作答,而扭曲了測驗的結果。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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