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長期發展科學委員會】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國家長期發展科學委員會,為現制國家科學委員會的前身;
係政府於民國四十四年(1955)為長期發展科學,特訂頒〔國家長期發展科學計畫綱領〕而成立的。
民國五十六年(1967),政府為達成發展科學以建設現代國家的目的,乃擴充改組國家長期發展科學委員會為國家科學委員會,隸屬行政院,另於國家安全會議設立科學發展指導委員會,為指導及決策機構。
國家長期發展科學委員會成立之初,即著手推動下列工作:(1)補助公立院校及研究機構充實圖書儀器等設備;
(2)補助各院校研究所從事專題研究計畫;
(3)設置研究補助費;
(4)設置研究講座教授;
(5)設置客座教授;
(6)遴派科技人員進修;
(7)補助學術刊物出版;
(8)補助各院校興建返國任教學人宿舍;
(9)成立並支援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工程、農學等研究中心;
(10)支援暑期科學研討會。
國家長期發展科學委員會的組織,置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一人、委員八至十二人,採合議制,以全體委員會議為最高決策機構;
其下設常務委員會議,為各項業務之決策單位。
常務委員會之下,設:自然科學及數學、工程及應用科學、生物及醫農學、人文及社會科學、科學教育等五個審議委員會,負責各種申請案及計畫之學術審議工作;
並設執行祕書一人,綜理各項會務之進行。
國家長期發展科學委員會之經費,成立初期,係由公營事業盈餘項下指定一定成數及美援項下撥款支應;
其後則由政府編列預算,並逐年增加,經費始漸寬裕。
國家長期發展科學委員會於早期科學發展工作之推動,有倡導的作用,並奠下其後國家科學委員會繼續拓展的基礎。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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