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員會】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國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員會,是北伐前夕國民政府設立的教育行政機關。
緣民國初年,時局紊亂,軍閥割據;
十四年(1925)七月,國民政府成立於廣州,並於十五年三月一日設立國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員會,掌管中央教育機關,並指導監督地方教育行政。
教育行政委員會採委員制,以國民政府所委教育行政委員為幹部,組成幹部會,並推舉常務委員二人,處理常務。
幹部會下設行政事務廳,依幹部會之議決,處理本委員會所管事務。
行政事務廳由祕書、參事與督學三處構成,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
北伐開始不久,武漢即告收復,國民政府乃由廣州遷至武漢,而教育行政委員會則仍留穗;
由於政治重心北移,委員亦相繼離去,委員會逐漸形停頓。
武漢政府一度有設立教育部之議,唯不久寧漢分裂,南京另行組成政府,並命留守廣州之教育行政委員會遷滬辦公,另於南京設辦事處,掌理全國教育行政事務。
十六年四月,由於北伐進行順利,全國統一在望,中央政治會議因於第一○五次會議議決,創設大學院於南京,為全國最高學術教育機關,主管全國學術及教育行政事宜,前此設立之教育行政委員會即行併入而告結束。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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