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國民生活須知〕】 [打印本頁]

作者: 豐碩    時間: 2012-11-22 07:36
標題: 【〔國民生活須知〕】

〔國民生活須知〕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國民生活須知〕是本著我國傳統的優美文化與社會善良習俗,再參酌時代之需要而制定。

 

其條目共有九十六條,計分以下各類:1.一般守則:(1)普通禮節;

 

(2)說話;

 

(3)開會。

 

2.食的方面:(1)進食;

 

(2)宴會。

 

3.衣的方面。

 

4.住的方面:(1)衛生安全;

 

(2)日常生活;

 

(3)鄰居、同住及公共安全;

 

(4)家庭。

 

5.行的方面:(1)秩序與安全;

 

(2)儀態與風度。

 

6.育樂方面。

 

以上各條目都有很仔細的規範和舉例。

 

從今日公共道德之敗壞和社會風氣之奢靡,〔國民生活須知〕之推行,有再加強之必要。

 

一個社會的習俗是規範和塑造人們行為的依據,是社會化的依據,且常為道德規範的來源。

 

生活在其間的人們常「習焉而不察」,容易積非成是,因此社會習俗的導正,就成為教化的主要工作。

 

孔子的「制禮作樂」可說就是要移風易俗。

 

〔國民生活須知〕相當於孔子所制作的「禮」,希望人們經由禮儀規範的實踐,而逐漸學得人之所以為人的特質,也就是經由外在的約束,而逐步脫離粗俗、野蠻的狀態,變成有教養、有教化的人。

 

因此要達到孔子的「仁」的境界就必須先習「禮」。

 

而在這過程中養成能自我約束、自我控制的能力,所以孔子說:「克己復禮為仁」。

 

這種禮的約束不是強制性的,是自發自願的來遵守道德規範,因此相當富有道德價值。

 

當然在另一方面,未有道德覺醒的人,對這些禮儀規範無動於衷。

 

所以孔子又說:「人而不仁如禮何?

 

人而不仁如樂何?」

 

 

從上可知,教育活動包括了禮樂教化,更明確的說,生活教育就是要培養國民的良好生活習慣,而這些習慣的培養則需經長期的提醒、實踐才能形成。

 

在這培養的過程中,教師應注意學生是否已能自動的遵守規範,而不是因為有外在的約束而不得不然。

 

當然,外在的約束不是教育的全部,學生也要有自主判斷的能力,也就是對這些規範的適用時機、情境能掌握,而不拘泥於小節。

 

〔孟子〕有一例,在當時社會雖然是男女授受不親,但是當嫂溺時,孟子認為救人要緊,仍應伸以援手。

 

因為禮只是外在的形式,能真正實踐仁的精神才是要務。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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