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編譯館】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國立編譯館係民國二十年(1931)教育部為加強學術文化圖書之編輯,擬訂〔國立編譯館設立辦法〕,經行政院第二十二次院會通過,於二十一年六月十四日成立。
二十二年四月,國民政府正式公布〔國立編譯館組織條例〕,規定國立編譯館隸屬於教育部,掌理關於學術文化書籍及教科圖書之編譯事務。
其範圍包括:關於本國文化之重要圖書;
關於世界學術之名著;
關於各國新近出版之科學書籍;
關於各級學校教科及參考圖書;
關於學術名詞及其他工具圖書。
除編譯各種圖書外,國立編譯館又承教育部之令,得審查各種學術專著、教科及參考圖書、社會教育圖書,與教科用標本儀器及其他教育用品。
國立編譯館之組織,置館長一人,綜理館務;
館長之下,得分組辦事,並得分設委員會,由所置之編纂、編審、副編審、助理編審及特約編審分司其事;
必要時得呈准教育部設各種專門委員會,聘請學術專家充任委員。
目前國立編譯館依據〔國立編譯館辦事細則〕所設立之正式組、室及委員會計有:人文社會組,主辦人文社會科學書籍之編審及翻譯事項;
自然科學組,主辦科學名詞之編訂及自然科學書籍之編審及翻譯事項;
大學用書組,主辦大學用書之編審事項;
專科及職業學校教科書組,主辦專科及職業學校教科用書之編審事項;
中小學教科書組,主辦中小學教科用書之編審事項;
中華學術著作編審委員會,編審有關中國文化之書籍;
世界學術著作翻譯委員會,譯印世界新近學術著作及科技書籍;
出版組,主辦該館主編各類書刊之印製發行事項;
總務組,主辦該館文書、庶務及出納等事項;
祕書室,主辦該館綜合性文稿及研究考核與圖書管理等事項;
會計室,主辦該館概算、預算、決算與會計報告之編製及統計等事項;
人事室,主辦該館人事有關事項。
至於其他各種臨時委員會,多係任務編組,非常設單位。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