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學】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抗日戰爭爆發後,政府為救濟青年失學,並發揮教育功能以增加抗戰力量起見,特自民國二十六年(1937)底起,先後在後方安全地區設立國立中等學校,以收容與救濟由戰區流亡至後方之中學員生。
二十七年,教育部訂頒〔國立中學課程綱要〕,其內容分為精神訓練、體格訓練、學科訓練、生產勞動訓練,與特殊教學及戰時後方服務訓練五項。
國立中等學校設立之初,原為收容戰區中等學校員生,但各校既由中央自行辦理,其任務自不宜限於戰區員生之救濟與訓練,亦應對於中等教育之設施有所建樹,藉為各省市縣公私立學校之楷模。
據統計數字顯示,截至三十三學年度(1944~1945)第一學期為止,計有國立中學二十八所,國立邊疆學校三所,國立華僑中學三所,國立專科以上學校附設中學十六所,共五十校,八百九十三班,學生三萬八千零十一人;
國立師範學校十所,國立邊疆師範學校九所,國立華僑師範學校二所,國立專科以上學校附設師範學校一所,共二十二校,二百二十班,學生七千八百四十一人;
國立職業學校七所,國立邊疆職業學校八所,國立專科以上學校附設職學校十三所,共二十八校,二百零一班,學生五千零八十七人。
所有在校學生,百分之八十以上均由政府供給膳食,特別貧苦學生並分別發給書籍、制服及零用等費。
戰時國立中等學校制度之建立,於戰區員生之收容與訓練,貢獻頗大;
勝利後,多數學校由省市縣接辦,少數裁併。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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