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唯我論】 [打印本頁]

作者: 豐碩    時間: 2012-11-22 07:22
標題: 【唯我論】

唯我論

 

Solipsism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唯我論主張自我是唯一的存在,外在世界的事物和別人的心靈狀態都只是自我意識的內容,依附於自我的心靈而存在,其本身並不真正存在。

 

唯我論是觀念論(idealism)的一種;

 

就知識而言,唯我論認為知覺心靈的主觀歷程,「所知的」必然是「我」或「出自於我」的,即是說,除了我和我所形容的以外,更無所知。

 

就形上學而言,唯我論認為除「我」之外,更無其他的存在。

 

就主觀的觀念論而言,如柏克萊(G.Berkeley,1685~1753)即認為除為自己所知覺的以外,無物存在。

 

唯我論的理論所持的理由是:任何有關事物存在與否的認知都基於個人的意識,個人不可能逾越經驗而主張「某些存在」或「不存在」,經驗的內容及存在僅有個人才能知覺,故經驗專屬於個人,當我們認為「存在」時,其實只是承認當前的經驗存在,即是承認自我的存在。

 

現代哲學中,唯我論者已有改變,如笛卡爾(R.Descartes,1596~1650)之「我思故我在」仍然確定「我」為基本的存在,但對「我以外」的存在置於可疑的境地。

 

到了洛克(JohnLocke,1632~1704),除了藉直覺知識賦予自我存在之外,又藉感覺承認外在世界的存在,已與柏克萊主張有異。

 

康德(I.Kant,1724~1804)在意識中區分「經驗我」和外在事物,但都在意識範圍之中。

 

此後論者如布萊德利(F.H.Bradley,1846~1924)從經驗的內容分析入手,認為經驗內容的組成是主客體交互作用的結果,因此外在世界物體的獨立存在並無疑義。

 

唯我論的自相矛盾,在邏輯上從唯我的存在及其為人所了解的事實,已經預設有公共意義(publicmeaning)的存在,顯示「我」並不是唯一的存在者。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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