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健康檢查】 [打印本頁]

作者: 豐碩    時間: 2012-11-22 06:59
標題: 【健康檢查】

健康檢查

 

HealthExamination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健康檢查是指為了明瞭個體的身心健康狀況而進行之檢查工作,而不同於一般為病患所做的醫療檢查(medicalexamination);

 

因為受檢者是在自覺身心正常而非有病的情形下接受檢查的。

 

健康檢查強調預防重於治療的觀念,並期能達到疾病早期發現、早期治療的目的。

 

另外,健康檢查的內容涵蓋心理和生理兩個層面,是由醫師、護士和檢驗技師等專業人員利用各種科學方法來實施。

 

因此,也有別於由學校教師所做的簡易健康篩檢(healthscreening)。

 

我國學生健康檢查工作於清光緒二十八年(1902)建立雛型,當時每年評定學生的體能狀況。

 

民國四十四年(1955)臺灣省政府教育廳成立臺灣省衛生教育委員會,負責推行有關學生健康檢查和身高體重測量等事宜。

 

臺北市、高雄市、基隆市和臺北縣分別於六十二(1973)、七十二、八十和八十一學年度全面實施國小一年級學生健康檢查。

 

另外,臺北市自七十八學年度起擴大實施國小四年級學生健康檢查。

 

學生健康檢查具有了解學生成長和健康狀況;

 

早期發現學生健康問題,謀求改善對策;

 

以及教育學生及家長,促其養成重視身心健康之態度和行為等多項目的。

 

為達成這些目的,於學校中實施健康檢查時,必須由老師向學生及家長說明健康檢查的意義和過程,邀請家長參與。

 

另外,檢查後,將結果告知學生和家長,輔導對身心缺點進行複查與矯治,妥善整理學生健康資料和統計分析等均為健康檢查的延續,必須加以落實。

 

學生健康檢查項目通常因年齡的不同而略有不同。

 

教育部目前之〔國民小學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規定國小一、四年級學生健康檢查項目包括:身高、體重、視力及眼睛疾病、聽力及耳鼻喉檢查、口腔檢查、脊柱、胸廓、四肢、皮膚、心臟、呼吸系統、腹部、寄生蟲、尿液和其他疾病及異常。

 

除此之外,美國小兒科醫學會(TheAmericanAcademyofPediatrics)建議將健康史列為健康檢查的重要項目。

 

健康史應涵蓋個人過去的疾病和健康問題、預防接種情形、家人的疾病史,以及個人的健康習慣和行為。

 

健康檢查的實施又可分為定期和臨時健康檢查等兩種。

 

定期健康檢查依個體生長階段可分為胎兒期、嬰幼兒期、學生時期,以及成人健康檢查等;

 

其中因嬰幼兒和中老年階段身體容易發生異常變化,每次檢查時間間隔應較短。

 

嬰兒必須每個月檢查一次;

 

一至二歲的幼兒每隔三個月檢查一次;

 

兩歲至進入小學前每半年檢查一次。

 

學生時期約每三年檢查一次。

 

四十歲以上的成人最好每年做一次健康檢查。

 

臨時健康檢查乃是於特殊情況下所進行的檢查,例如,重病初癒後之檢查可確保身心健康,並預防疾病再患。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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