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演繹思考】
Hypothetical-DeductiveThought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從認知發展的觀點來看,兒童進入青少年階段(約十一歲左右)時,其認知發展已達皮亞傑(JeanPiaget,1896~1980)所謂的形式運思期,已有能力進行抽象思考。
進入形式運思期的青少年的思考特徵是能處理真實的和假設的情境,能對問題做不同的假設,並反覆思考,經由邏輯推理、分析,進而解決問題。
這種思考方式稱為「假設演繹思考」。
在培養學生思考能力時,有以下幾個步驟可供參考:提供有解的適當問題、養成分析問題的習慣、善加辨別與運用蒐集到的資料、學習陳述假設的方法、鼓勵驗證假設的態度和審慎的下結論等。
在學習陳述假設的方法中,根據已有的理論來陳述假設的方式較常採用;
它們大多是以公認的事實或理論為依據,經推理或演繹的方式來陳述假設。
這種假設演繹思考方式只是獲得暫時性的結論,並非得到真正的結果。
假設可能變成結論,但是必須經過驗證的步驟才能獲得較為可信的結論。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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