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師範本科】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高等師範本科為高等師範學制的組成部分之一。
民國二年(1913)教育部公布〔高等師範學校規程〕,規定高等師範學校分設預科、本科和研究科。
本科分國文、英語、歷史地理、數學物理、物理化學、博物等六部,各部所設科目分通習和分習兩類。
通習的公共課為論理學、心理學、教育學、英語和體操;
分習的專業課則各有側重。
各部可加授世界語、德語、樂歌和隨意科,英語部可加授法語。
各科目授業時間由校長訂定呈報教育總長。
本科修業年限為三年,由預科畢業生升入,實行公費制。
本科公費生服務期限為六年,經教育總長特別指定職務及服務於邊遠之地者減為四年。
民國二十七年(1938)後修業年限改為五年(包括實習及論文研究)。
一九五二年教育部頒布〔關於高等師範學校的規定(草案)〕,規定高等師範本科修業年限為四年,各專業設五類課程:(1)政治理論課;
(2)外國語課;
(3)教育課,包括教育科目和教育實踐;
(4)體育課;
(5)專業課,包括專業基礎課和選修課。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免費,並享受人民助學金,畢業後主要到高級中學任教。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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