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拉松】
Marathon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馬拉松賽跑是奧林匹克運動會最長距離的比賽項目,全長四十二公里又一九五公尺,其目的在考驗選手的耐力及毅力。
馬拉松賽跑的規則規定,必須在現成的公路上舉行,不得在草地或鬆軟地面舉行。
馬拉松起跑後每隔五公里,設飲水站,供應飲料及溼海綿塊,除大會認可之飲料外,選手不得私自備用其他食物,比賽的起點及終點必須要在田徑場上。
至於馬拉松賽跑的起源,相傳是在西元前四九○年,五萬波斯大軍進攻希臘雅典,在馬拉松海灣登陸,雅典以一萬軍隊擊敗來犯的波斯大軍,使波斯軍未能攻城掠地,當時,雅典有一善跑勇士菲地皮底斯(Pheidippides),飛奔雅典,宣報獲勝的消息,該勇士報畢消息,即氣絕身亡,後人為紀念該勇士,遂以馬拉松為長距離賽跑的代名詞。
國際奧林匹克運動會自第七屆起,即將馬拉松列為正式比賽項目之一。
不過,起初數屆奧運會所訂的馬拉松距離在四十~四十二公里間,並不一致。
自一九一二年,國際田徑總會成立後,始規定此四十二公里一九五公尺之比賽距離,而奧運會則自第九屆起才正式採用此一規定距離。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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