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意義的意志】
WilltoSearchforMeaning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奧國心理學家佛蘭寇(ViktorE.Frankl,1905~)認為:人生意義的追求,在一個人的生命中是一股主要的力量。
這個意義是唯一的,是特殊的,是本應如此的,是能夠成就他的。
只有等到目標達到了,或有所成就,才能使個人追求意義的意志獲得滿足。
人是在追求意義「滿足」或「圓滿」,這兩種意義對人而言,有其重要性。
這種追求,對於追求者來說,在高層次時,並不希望能成為什麼,而是希望有什麼。
例如人們不希望自己成為聖者,而希望有道德行為,或者有一顆安然自得的心。
佛蘭寇認為:人之追求意義和價值,可以引起內在精神的奮發,這種精神的奮發,在心理健康上是一種不可或缺的必要條件。
如「世界不算什麼!」
(Thereisnothingintheworld!
)這句話相信會幫助人活下去,相當有效,甚至在最惡劣的情況下亦然。
因為經驗告訴人們:人的生命賦有意義。
尼采(FriedrichNietzsche)的生命哲學觀點亦認為:「有為何而活的理由,才能忍受任何遭遇」。
人所追求的意義可以分為兩方面:1.具體的:如生命的意義、物質、金錢或其他方面的意義,這些都是有形的。
2.抽象的:如名譽、象徵、境界等,這些都是無形的。
以境界而言,達到某一境界就能滿足,因而造成每個人所希望達到的境界不同。
而且境界的高低與人的教育水準有關。
受教育越高的人,所追求的境界也越高,也就是期望值也越高。
人受教育,學校及相關的人士(教師、父母、親友)時常在鼓勵受教者去追求個人及社會所期望的意義。
而且人之追求意義的意志,在於完成促進人生意義、實現價值、達到理想。
這些成為人生最重要的目標。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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