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粹】
Pure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純粹」是形容詞,但在中文裡,有時也可作名詞用,意為「不含任何雜質」。
英文字pure則完全是形容詞式,因其在哲學中加在一個名字之前時,可能成為若干重要的概念,故其意義不容忽視。
唯用時依語氣或作「純粹」或只用一個「純」字。
「純粹」用於幾何的空間外延或數量時,稱「純幾何」,指「知覺」(perception)的純形式,以別於「感覺」(sensation)的硬度和顏色等。
邏輯中所謂的「純粹邏輯」如「純理性」是自亞里斯多德(Aristotle,384~322B.C.)以後,到康德(I.Kant,1724~1804)形成的一項重要知識。
由「純」或「純粹」加名詞而成的主要概念如下:「純舉動」(pureact):指單一而完備的動作,即由一個人可以單獨完成;
英美等國議會「提案」用act即此意。
哲學中指「純粹形式」,不含物質或能量,如說「上帝」是形式,包括創造是獨自完成的一般。
「純概念」(pureconcept):在康德學說中指從心靈進入經驗的概念,不是由經驗演化而來。
「純直覺」(pureintuition):在康德學說中,是感覺到的直覺純粹形式,先於實際的知覺,是「先天的」(apriori)。
「純知識」(pureknowledge):為不以感覺為主要成分的知識。
「純粹邏輯」(purelogic):依漢彌頓(W.Hamilton,1788~1856)在其〔形上學與邏輯講述〕(LecturesofMetaphysicsandLogic)所說,一種說明法則的學說,因其思想形式或心靈狀況能控制科學步驟,而成為知識主體者,可稱為純粹邏輯;
亦可用「形式」、「主觀」、或「抽象」代替「純粹」。
也可說「純粹邏輯」是由「假定」演繹而成,不須先對假定觀察或探討。
「純命題」(pureproposition):命題或正式主要陳述不受「形態」或程式(modality)影響,純由深思而得,有待討論,猶如一種「斷言命題」(assertoryproposition)。
「純表象」(purerepresentation):在康德學說中,為知識中切近的對象之不含經驗成分者。
「純品味」(puretaste):為直接對「美」的品味,其中不含「快感」成分。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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