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學校教材(大陸地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特殊學校教材是特殊學校教師和學生據以進行教學活動的材料。
大陸地區的特殊學校教材由國家教育委員會的有關機構負責組織編寫、審定,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出版和發行。
如一九八四年國家教育委員會的前身教育部委託上海市教育局改編聾啞學校的語文、數學教材,並於一九八五年五月和十月兩次召開審稿會,對教材初稿進行討論修改後由上海市教育出版社出版,供各地聾啞學校一九八六年秋季使用;
又如委託北京市教育局編寫律動、體育教材,並於一九八五年十一月邀請部分聾啞學校的律動、體育課教師進行討論修改;
又如一九八六年初國家教委初等教育司委託山東省教育廳編寫聾啞學校的常識教材,經兩次召開討論會修改之後,由國家教委、國家出版局發出通知,請山東省出版總局負責出版發行。
此外,也鼓勵地方和學校自編教材。
這類自編教材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部門審定之後,供特殊學校擇優選用。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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